玉泉區紀委監委
關于對干部違紀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
11月7日,玉泉區紀委監委在疫情防控督導檢查過程中,發現群眾視頻反映,小召前街街道建華北社區黨群中心有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間聚集飲酒。經查,群眾反映情況屬實。按照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經玉泉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玉泉區委同意,決定給予小召前街街道黨工委書記王為民留黨察看一年、政務撤職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人大主任武國俊留黨察看二年、政務撤職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喜云留黨察看一年、政務撤職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建華北社區書記郭敏銳留黨察看二年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辦事處干部徐漠怡留黨察看一年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辦事處干部儲佳敏留黨察看一年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辦事處干部張漢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;小召前街街道辦事處干部朱光明留黨察看一年處分。
2022年11月7日